被法院冻结的642万存款莫名失踪,厦门光大银行该作何解释?

2022-01-09 11:48:02

cdn https://www.duotuyun.com

作者:秦艺胜

恒亿置业(厦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曼,开设在光大银行厦门分行账户上的642万元存款,因牵涉内蒙古的一起刑事案件而被内蒙古警方冻结。

2020年8月,恒亿置业和林曼因拖欠工程款被施工方恒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下称:恒亿厦门分公司)告上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法院根据恒亿厦门分公司的申请,轮候冻结了上述光大银行账户资金。

结果,在内蒙古警方于2021年8月解除对上述账户资金的冻结时,该款并没有依法进入同安法院的轮候冻结,而是被非法转移。

法学专家指出,当事人林曼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而光大银行相关负责人除了是拒执罪的共犯外,同时还有可能涉嫌渎职犯罪。

恒亿厦门分公司系恒亿置业开发的恒亿蓝波湾项目的施工单位。2019年9月2日,恒亿厦门分公司作为乙方与恒亿置业作为甲方、林曼作为丁方签订《工程竣工结算书》,各方确认恒亿蓝波湾TP13地块工程已于2016年11月20日竣工验收合格,且各方对本工程的质量和工期均无异议;各方确认了工程结算范围;确认了工程结算总价为4.12亿元,协议生效后,各方均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提出任何调整要求;林曼自愿为恒亿置业完全、充分履行结算书约定的工程结算款的支付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等。

恒亿厦门分公司负责人称,协议签订后,恒亿置业及林曼仅支付了部分工程款,至其起诉时,仍拖欠工程款1122万元。

2020年8月,恒亿厦门分公司向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恒亿置业及林曼支付拖欠的工程款。

同时,恒亿厦门分公司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除查封恒亿置业名下的部分房产外,还申请冻结林曼开设在光大银行厦门分行账户上的存款,申请冻结金额为1352万元。

2020年8月25日,同安法院向光大银行发出(2020)闽0212执保282号通知书,要求光大银行冻结林曼账户存款1352万余元。光大银行于2020年8月26日作出答复称:“已冻结0元,未冻结13529863元”,原因是内蒙古警方先行冻结了林曼的该账户,账户内存款余额为642万余元。

同安法院对林曼的银行存款虽然不是首冻,但也属于轮候冻结。该存款一旦被首冻解冻,就自然进入同安法院的冻结之中。但案情的发展却脱离了法治的轨道。

2021年7月,内蒙古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作出(2021)内2502刑初173号刑事判决,要求锡林郭勒盟公安局依法解除对林曼银行账户的冻结。2021年8月24日,锡林郭勒盟公安局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出“锡公(治)解冻财字(2021)13号”协助解除冻结财产通知书,通知解除对林曼银行存款的冻结。

该通知书载明,内蒙古警方冻结的数额为458万余元,冻结的时间是2021年5月24日起至2021年11月24日止。

通知书至少透露了两个信息。

其一,内蒙古警方对林曼账户冻结的时间是2021年5月24日。也就是说,同安法院向光大银行厦门分行发出财产保全通知书的2020年8月25日之时,林曼的这个银行账户根本就没有被冻结。既然当时未被冻结,为何光大银行却仍以“已被内蒙古警方冻结”来对抗同安法院的冻结裁定呢?

其二,内蒙古警方冻结的金额仅为458万余元,但当时该银行账户的存款为642万余元。也就是说,该账户仍有184万元资金尚未被冻结,同安法院完全可以对该184万元进行首冻。但结果光大银行回复:“已冻结0元”,其中又有多大的猫腻?

上述种种问题还不算严重,更严重的是,同安法院轮候冻结的642万余元资金,竟然全部被非法转移了!

在锡林郭勒盟公安局对林曼的银行账户解除冻结后,同安法院的轮候冻结于2021年8月24日即刻生效,账户上所有资金依法自然进入同安法院的冻结之中。

但令人意外的是,在同安法院的轮候冻结生效后,林曼银行账户上的642万余元资金,竟然被非法转移得只剩93元。没错,就是93元!

此前的2021年3月15日,同安法院已作出(2020)闽0212民初33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恒亿置业向恒亿厦门分公司支付工程款721万余元及相应违约金,林曼对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恒亿置业不服,上诉至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10月18日,厦门中院作出(2021)闽02民终3799号民事判决书,仍判决恒亿置业应向恒亿厦门分公司支付工程款721万余元及相应违约金,林曼对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终审判决生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结果,被法院轮候冻结的642万元存款却被莫名失踪了,导致案件至今无法得到执行。

那么,被执行人林曼和光大银行该不该为此承担法律责任呢?

对此,法学专家指出,林曼非法转移被法院轮候冻结的银行存款,且数额特别巨大,导致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无法得到执行,法院应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林曼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立案侦查。

同时,倘若光大银行明知林曼非法转移被轮候冻结的存款而协助其转移的,则相关负责人已构成林曼的共犯。反之,则涉嫌渎职犯罪。

2022年新年刚上班,同安法院执行法官透露,他们已查到被执行人恒亿置业和林曼的50多个银行账户上有50多万元资金可供执行。

申请执行人恒亿厦门分公司负责人心想,时值年关,还有大量农民工工资等着支付,公司资金压力很大,能先拿50万也能解决部分问题。于是,他们让代理律师于1月6日下午来到同安法院,向新换的执行法官申请执行上述50万元,可结果执行法官却称这些账户都没钱,申请执行人又一次扑空。

代表神圣法律的裁定书,在光大银行厦门分行眼里还不如一张废纸。经历过这起案件,让恒亿厦门分公司基本失去了对法治的信仰,充分感受到了光大银行的黑暗。

接下来,同安法院会将林曼非法转移轮候冻结存款一案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为中国法治找回一点面子、重塑法治权威吗?我们拭目以待!(来源:打虎拍蝇快讯)

https://mp.weixin.qq.com/s/WXhISM1FgCiHMlzpkJb0XA

上一篇:

下一篇:

关于我们

依兰新媒体是领先的新闻资讯平台,汇集美食文化、热点新闻、教育科研、体育健康、商旅生涯、房产家居、等多方面权威信息

版权信息

依兰新媒体版权所有,未经允许不可复制本站镜像,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邮件举报!